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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刘名(化名)曾在武汉某房产开发公司担任法律顾问,比较了解相关情况。刘名介绍,阳逻港国际产业园的问题是很多开发商惯用的手法:以工业用地审批,可以省去大笔费用;名义上建工业配套楼,按道理上讲要卖给产业园内的企业,或者其他企业买来作为员工房,实际上这样不好卖,索性就针对所有普通消费者销售。“法律没有明确禁止这样做。在销售过程中,开发商不主动告知土地性质,也不主动隐瞒。很多开发商就打这样的‘擦边球’。”刘名说,消费者可以从合同的“重大误解”入手搜集证据,要求退房, 即使诉讼,在情理方面可以获得支持。(长江商报)
(原标题:武汉一产业园工业用地上建商品房 百名业主维权)